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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37章 什么?让我嫁给赵龙?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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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女儿自然是想要的!”

丽嫚说道,“可是,女儿不知道能做什么?”

她心说,我又不能做官,也不能打仗,那还怎么立功?

“有些事情,你自然做不得,不过有些事情,却是别人都不如你的。”

嬴政语重心长的说道,“你要发挥自己的优势。”

嗯?

我自己的……优势?

丽嫚听了,稍稍一阵困惑。

我能有什么优势?

“丽嫚也十六岁了,该嫁人了。”

嬴政一脸慈爱的说道,“你的几个姐姐,像你这么大的时候,已经育有子女了。”

什么?

听到嬴政的话,丽嫚瞬间脸色一变。

不过,随即也听明白了。

嬴政这话说的也没错,十六岁,在现代看来,嫁人的确是太早了点。

但是,放在古代,放在大秦,女子十三四岁,就得嫁人。

当然,这不是大秦的情况,而是春秋战国,都是这么来的。

就连孔子,昔日鲁哀公问孔子,孔子就说,男二十,女十五,当可婚。

嬴政的不少女儿,都是十五岁都选择婚配出去的。

而且最可怕的是,十五岁,在秦汉时期,不是结婚的最低年龄,是最高年龄。

没错,汉朝都也是如此,女子结婚不能超过十五岁!

比较经典的就是汉昭帝,他有那个六岁的皇后……

一般人,过了十五岁这个最高年龄,你还不让你女儿婚配,你是要交罚款甚至被判刑的。

拿律法来规定你,谁敢违抗?

而丽嫚,却是在嬴政的身边,多留了一年。

而贵族的女儿,也早早的就许配了婚姻,不过,身为皇家的女儿,最高的年限,可以拖到十九岁。

“父皇,您不是说,不这么着急让女儿婚配吗?”

丽嫚听了,有些不舍的说道。

“哎,朕自然是这么想的。”

嬴政说道,“不过,比起你的姐姐们,你已经多留了一年了,难道,这还不够吗?况且,现在是事发特殊,不得不如此。而且……”

说着,嬴政继续劝说道,“朕并非定要你嫁这个人,他也并非是什么歹人恶人,你们大可以了解一番,这也是你其他姐妹,未必能有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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